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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26批)的通知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26批)的通知》(财税〔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基层局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2013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情况,填写到《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免征营业税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详见附件)中,于2014年3月31日之前将《统计表》电子文档发至市局流转税管理处邮箱。

附件: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免征营业税情况统计表(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2月24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26批)的通知》(财税[2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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