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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存量商业用房交易评估价格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存量商业用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现对我市存量商业用房交易评估价格调整公告如下:

一、从2014年1月1日起,使用调整后的评估基础数据评估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

二、各主管地税机关在办税服务厅和在房产部门设立的房地产税收征收窗口,及时公示存量商业用房交易价格评估基础数据。

特此公告。

营口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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