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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绥中、昌图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是地税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的重要手段。各级地税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切实将首问责任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稳步推进。落实首问责任制度涉及税务人员广,税收业务多,各地要及时制定落实首问责任制度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强化业务培训,切实发挥首问责任制度在提高税收管理与服务、便利纳税人办税方面的突出作用,使之自觉成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管理服务的日常规范行为。

三、监督考核。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本地区首问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要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度是省局明察暗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明察暗访工作,省局将定期对各地落实情况一并进行通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

2.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16日

———————————————— 对应法规 ————————————————

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促进税务系统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工作要求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现将《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首问责任制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税务机关服务效率和纳税人办税效率,降低征纳成本,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措施,也是践行“三严三实”,使“三个三”要求成为税务工作人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有力抓手。各地要提高对推行首问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要统筹负责推行工作,务求将首问责任制抓好、抓实。

二、细化措施,稳步推进。推行首问责任制涉及人员面广,业务类型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符合工作规律、提高服务效率、明确岗位职责、加强部门配合的原则,制定细化方案,形成立得住、行得通、管得好的首问责任推行、管理、考核和督促机制。要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辅导,使其在掌握本岗位业务的基础上熟悉了解相关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和部门职责分工,为推行首问责任制打好基础。

三、狠抓落实,注重长效。要积极通过纳税人意见征集、明察暗访、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首问责任制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通过多种渠道对首问责任制进行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首问责任成为税务系统的一种工作常态、行为习惯和行业风尚。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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