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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发票式样的公告



  【注: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本文自2016年9月26日起全文失效。】

  为配合开展发票查询抽奖工作,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对《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76mm×177.8mm,有奖发票)式样进行了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旧发票版式过渡期间,税务机关发放给纳税人及纳税人结存的原旧版发票继续有效,可继续参与发票刮奖,原旧版发票另行公布废止时间。

  附件:调整后《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76mm×177.8mm)式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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