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5]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具体执行工作中如又问题,请及时与部规划财务司联系。联系人:杜海涛,联系电话:65198427。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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