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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会制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现予印发,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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