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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2001年记账式(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注:《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本文自2011年2月21日起全文失效。】

  2001年记账式(三期)国债承销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交所”)市场发行2001年记账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数额及发行条件

  1.本期国债发行总额120亿元,期限7年,利息按年支付;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按招标中标利率确定。

  2.本期国债从2001年4月24日开始发行,4月27日结束,发行结束后在证交所市场上市流通。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1年4月 24日,每年4月24日支付利息(节假日顺延,下同),2008年4月 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3.财政部根据本期国债中标结果及各承销机构填制的债权注册确认书,于4月24日前,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期国债进行总债权注册;通知各证交所登记公司,对本期国债进行分账户注册,并在各承销机构证券账户记人相应数额的本期国债债权。

  4.在本期国债付息和还本时,财政部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各证交所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

  二、发行和分销方式

  1.本期国债采取招标方式发行,招标标的为利率,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国债的票面利率。

  2.本期国债资格投标人为:经批准参加本期国债承销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特别承购机构参加本期国债的投标(机构名单见附件)。

  3.本期国债采取场内挂牌和签定分销合同的方式按面值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合同分销部分应于4月24日至27日逐笔或分批向证交所发出分销确认,证交所据此将债权转入分销机构账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承购的本期国债,在发行期内不得向其他投资者分销。

  三、发行款缴纳

  1.本期国债发行款一次缴纳,各承销机构于4月28日 (含本日)前,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单位:财政部国库司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账 号:2570-0104

  行 号:10051

  通过电子联行划款的单位,可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小站代转,小站代码为:10006;汇入行行号为010150.

  2.逾期缴纳发行款,财政部就滞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比例扣罚违约金(先从发行费中抵扣)。

  四、手续费支付

  1.本期国债的发行费率为承销额的2.2‰,财政部在足额收到本期国债发行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销机构的指定账户拨付发行费。

  2.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及到期兑付费率,为资金支付额的 0.5‰,财政部在每年支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时一并拨付。

  附件:一、2001年记账式(三期)国债承销机构名单

  二、2001年记账式(三期)国债特别承购机构名单
  附件一:2001年记帐式(三期)国债承销机构名单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1

  2000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2051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2001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30

  2052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

  2002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31

  2053

  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20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

  2054

  安徽省证券公司

  5

  2005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33

  2055

  福建兴业证券公司

  6

  2006

  上海财政证券公司

  34

  2056

  沈阳财政证券公司

  7

  2007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

  2057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

  2008

  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2058

  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

  9

  2009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7

  205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0

  2010

  湖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206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

  2011

  河南财政证券公司

  39

  206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201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3003

  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3

  2013

  辽宁东方证券公司

  41

  3011

  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

  2014

  江苏省金信证券公司

  42

  3012

  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5

  2015

  浙江财政证券公司

  43

  3015

  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

  16

  2016

  陕西省开源证券公司

  44

  3024

  江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7

  2018

  哈尔滨财政证券公司

  45

  3030

  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8

  2021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

  3032

  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

  2024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3033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

  202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303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2030

  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

  3035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

  2034

  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

  3036

  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3

  2040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

  4001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24

  2044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4003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5

  2047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4005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6

  2048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4006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27

  2049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55

  4007

  中国再保险公司

  28

  2050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4008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2001年记帐式(三期)国债特别承购机构名单

  序号

  代码

  基金及管理公司名称

  序号

  代码

  基金及管理公司名称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1

  基金金泰

  6010

  基金开元

  6016

  基金金鑫

  6011

  基金天元

  6024

  基金金鼎

  6030

  基金金元

  6025

  基金金盛

  6031

  基金隆元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2

  基金兴华

  6012

  基金泰和

  6003

  基金兴和

  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26

  基金兴科

  6013

  基金景宏

  6027

  基金兴安

  6019

  基金景阳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20

  基金景博

  6004

  基金安信

  6021

  基金景福

  6005

  基金安顺

  9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14

  基金同益

  6006

  基金裕阳

  6022

  基金同盛

  6007

  基金裕隆

  6032

  基金同智

  6018

  基金裕元

  1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82

  基金裕泽

  6015

  基金汉盛

  6029

  基金裕华

  6023

  基金汉兴

  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34

  基金汉博

  6008

  基金普惠

  6035

  基金汉鼎

  6009

  基金普丰

  注:各基金管理公司可作为本期国债的特别承购机构参加投标、签定国债承购合同;债权注册、缴纳发行款、拨付发行费均以基金为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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