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本文自2016年8月18日起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需要,我部研究制定了《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
                                             二OO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