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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等文件的通知



  【注: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的通知(会考[2015]6号),本文自2017年5月02日起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为加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行为,保障考生和考试管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我们在总结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践经验基础上,对2013年印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会考〔2013〕15号同时废止。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联系。

附件: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

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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