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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各直属局(不发直属分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辽财税[2015]2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15日


———————————————— 对应法规 ————————————————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辽财税[2015]2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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