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辽宁省总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辽宁省总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各直属局(不发各稽查局、直属分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辽宁省总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辽地税函[2017]2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 对应法规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辽宁省总工会支持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辽地税函[2017]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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