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注: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黔地税发[2009]22号),本文自2009年2月25日起全文失效。】
贵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7〕118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2007年2月8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7]118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