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通用机打发票二次抽奖的公告
根据《莆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福建省莆田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二次抽奖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2号),结合发票抽奖登记情况,莆田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于2014年4月30日举行通用机打发票二次抽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奖发票范围
服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金融业、电信业、转让无形资产等营业税应税劳务项目中取得的《福建省莆田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发票简码2350302210,发票联票头左侧加印“有奖”)。
二、参与时间和方式
消费者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29日期间索取属于抽奖范围的发票并参加抽奖登记。参与方式有三种:一是智能手机下载莆田地税“发票查查奖”手机客户端登记;二是登录莆田市地税局官网“WWW.FJPT-L-TAX.GOV.CN”登记;三是编辑短信“21#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校验码”发送至12366登记。
三、抽奖时间和奖项设置
2014年4月30日抽取十万元一个,中奖奖金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以现金形式兑付。抽奖过程现场公证。中奖者需持中奖发票发票联、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莆田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对于发票开具方冒充受票方参加抽奖登记的,一经查实,取消中奖资格。
莆田市地方税务局将在2015年4月份对2014年4月30日之后参加抽奖登记的发票进行二次抽奖,欢迎广大消费者踊跃索取发票参与抽奖。
特此公告。
莆田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15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