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地税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已经取消,实行备案管理。现将《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地税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所附的地税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完善更新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地税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告(正文)(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