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探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27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