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属(派出)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巩固和扩大全市地税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总局提出的“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主题落地要求,深入贯彻厦门市推行“马上就办”强化治庸问责工作意见,扎实推进厦门地税现代化建设,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现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春风行动”不仅是全市地税系统实施教育实践活动“扎根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我局“五个地税”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立并筑牢“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切实加强对“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要在4月上旬前成立“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春风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注重交流。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地税部门便利税户、服务群众的有效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总结“春风行动”中的亮点和经验,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向市局办公室及“岁月网”报送,同时关注和了解OA系统中各级刊物编发的有关“春风行动”信息,注重交流借鉴,有效推进“春风行动”开展。
三、督促检查,做实求效。“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局将根据“春风行动”进展、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跟踪情况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格追责并通报。各单位在行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对完善和推进“春风行动”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纳服处)反馈。
附件:厦门市地税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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