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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落实好优惠政策。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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