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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清理检查,并于2009 年3 月10 日前将清理检查情况报送省局(政策法规处)。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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