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地方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职能作风,优化纳税服务,落实总局和省局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现将《株洲市地方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24日
株洲市地方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和谐税收征纳关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4〕29号)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地税函〔2014〕2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服务纳税人,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全面落实各项服务制度,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把便民办税作为系统工程,发挥综合效应,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通过“春风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和谐征纳关系,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树立株洲地税良好社会形象。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友谊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流转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所得税科、规费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科、政策法规科、收入规划核算科、审计科、信息中心、直属局、稽查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总体策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科,负责行动的具体协调等工作。各基层局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相应成立本单位“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安排
(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摸清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进一步梳理审理审批清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取消和下放力度,及时清理修改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流转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所得税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科、收入规划核算科、审计科、稽查局、信息中心。
行动时间:2014年4月起逐步公开。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局门户网站、纳税人网校、12366热线、“税讯通”短信平台、办税服务场所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布税收政策,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税法宣传咨询服务;二是提高办税效率,扩大即时办结业务范围,减少限时办结工作时限,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三是压缩审批时限,按照备案类事项当场办结、审批类事项采取“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予以受理和办理;四是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投诉快速受理、处理、跟踪、反馈、改进良性机制。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责任单位:办公室、流转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所得税科、规费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稽查局、直属局、信息中心。
行动时间:2014年4月起逐步推开。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全面落实税务机关首问责任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领导值班制度,在信息管税系统中增加“一次性告知单”。限时办结事项推行“前台受理、内部流转”的服务模式,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做到即时办理、跟踪落实、有效指引。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将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征管和科技发展科、政策法规科、审计科、直属局。
行动时间:2014年4月推出。
(四)落实“两个减负”
全市系统开展“征纳换位,便民办税”大体验行动,要求机关全体干部到基层局办税厅当一天值班员,邀请纳税人到办税厅当办税员,搜集纳税人和基层干部对办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建章立制,提效增质。按照规范征管流程、便利纳税人的原则,合并表证单书,精简涉税资料,简化工作流程,按照“一窗式”要求,明确即时办结、限时办结的涉税事项,逐步扩大“免填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减轻税务检查负担,按照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的通知》,对需要进户执法的事项进行统筹安排和统一管理,避免职责交叉,原则上不允许重复检查。
牵头单位: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科
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流转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所得税科、政策法规科、稽查局、直属局、信息中心。
行动时间:2014年4月下旬起逐步推开。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做好2012年-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实现纳税信用的客观评价和动态管理,强化纳税信用结果应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向社会公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对A级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等更多办税便利。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扩大税收信用体系的影响力。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稽查局
责任单位:办公室、征管和科技发展科、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
行动时间:2014年4月中旬起逐步推开。
(六)公开执法权利清单
厘清税收执法权利事项,梳理税收执法流程,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实施税收执法权利清单制度,确定和落实执法责任,各局应制作并于办税服务厅公示《税务职权分解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执法权利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流转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所得税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纳税服务科、收入规划核算科、审计科、稽查局、信息中心。
行动时间:2014年4月起逐步公开。
四、行动要求
(一)加强分工协调
“春风行动”是一次全系统大规模的统一行动,重在便民,意义深远,各部门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形成合力。纳税服务科负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征管和科技发展科负责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各具体措施牵头单位负责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工作步骤、落实措施、宣传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共同完成行动任务。在巩固落实已有的纳税服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创出新成效,让纳税人看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报道
要注重宣传报道,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特别是要结合今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征纳换位 便民办税”大体验行动,开展好纳税人到办税厅当“办税员”活动,机关干部到办税厅当“值班员”活动,“便民办税大家谈”意见征集活动和“便民办税在行动”主题税收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认真总结“春风行动”中的亮点和经验,通过广泛宣传地税工作,营造清新的税收舆论环境,展示株洲地税良好形象。
(三)加强督促检查。
人教科和政工科负责行动措施的绩效考核,并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纳税服务科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并通报结果,同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察访结果和工作改进建议;相关单位依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完善对策,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对完善和发展“春风行动”的建议,要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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