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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先办后审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局各部门:

自2013年10月15日先办后审模式运行以来,办税效率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及基层提报的先办后审事项,省局先后分两批进行了整理、补充和修改。目前,新增事项已维护到税费征管信息系统先办后审模块,各局可据此办理先办后审相关业务。

附件:新增先办后审项目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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