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省局各部门:
省局自2013年9月1日开始启动海南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建设工作(以下简称业务知识库)至2014年3月7日,建设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将转为日常运维阶段。现将业务知识库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南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包括总局发布知识和海南地税创建知识两大基本组成部分。总局发布知识由总局建设和维护。海南省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是创建地方性知识和对总局发布知识(如办税流程等)进行的地方补充。截止2014年3月7日,海南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发布税收法规共807条;发布问题解答共239条,其中地方创建问题解答197条,总局问题解答的地方补充42条;发布表证单书共72项,其中地方创建表证单书70项,总局表证单书的地方补充2项;发布办税流程275项, 其中地方创建办税流程196项,总局办税流程的地方补充79项;地方创建业务专题16个,补充总局业务专题概述47个。
(一)前期知识库建设情况(2013年9月1日—2014年1月12日)
从去年9月下旬至2014年1月12日,建设工作由综合组(纳税服务处)负责牵头,省局其他8个处室共同参与。在我局领军人才外出学习两个月的情况下,前期知识库建设主要依靠聘请省财税学校学生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和借调基层局工作人员(2013年12月31日聘用或借调人员已经到期离开),基本完成了业务知识库“税收法规”、“问题解答”两个库的建设工作以及“地方创建业务专题”的业务概述和相关知识关联工作。
为检验前期知识库建设工作质量,综合组于2013年12月12日至16日和今年1月8日至10日,两次牵头组织所得税处等8个处室人员对知识库建设质量进行抽检。抽检内容主要是对8个处室各自录入知识库并发布的“税收法规”和“问题解答”两个模块。第一次按照采集数据总数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检,抽检发现“税收法规”和“问题解答”错误率较高,最高达100%。第二次按照采集数据总数100%的比例进行检查和比对,仍发现存在不少问题。检查后已要求各处室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或补充,但从中反映借助外部力量完成前期知识库建设质量不保证,继续聘请外部人员或借调基层工作人员参与知识库建设的做法不可行。为保证知识库的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的质量,确保知识库建设的长期性、连续性、稳定性,省局决定由我局部分领军人才参与知识库后期建设。
(二)后期知识库建设情况(2014年1月13日—2014年3月7日)
省局于2014年1月13日从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和基层单位抽调22名领军人才利用33个工作日,集中攻关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建设。综合组根据22名领军人才的专业特长,将其分成企业所得税组、个人所得税组、土地增值税组、营业税组、财产和行为税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组、法规组、办税流程和表证单书组、地方专题概述统稿组等9个小组,并由综合组对领军人才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业务知识库建设操作培训。培训结束后,各小组按照综合组已制定设计的工作任务,先后完成了知识库的地方业务专题概述统稿、总局专题的地方补充、地方办税流程和表证单书的拆分、整理、采集、审核和发布工作。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修改和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2号)发布后,综合组及时组织各小组依据2014年第2号公告对前期已采集发布的税收法规进行有效性审核和修正。期间,综合组每天安排专人做好业务知识库系统操作的辅导,每天上午利用半个小时召开例会,了解各小组工作进度;发挥领军人才的智慧,对各小组遇到业务问题进行集思广义,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由综合组统一将《海南省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税收业务疑难问题反馈单》转交给相关业务处室并要求其明确答复,且负责跟踪落实,及时解决知识库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4年3月7日,我局已完成“税收法规、问题解答、办税流程、表证单书、地方创建的业务专题”五个库建设工作。这五个库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税收法规库采集以国家颁布的涉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的相关涉税文件为内容,以上内容由总局统一添加。我省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中的“税收法规库”只采集我省地税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省政府发布的涉及税收政策方面的法规、规范性文件。“税收法规库”完全按原文件添加,全文有效、部分失效和全文失效的税收法规均需要采集。
问题解答库是以问答的形式,对各项税收政策、税收基础知识进行梳理和解读。我省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中的“问题解答库”采集我省地税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海南省政府发布的涉及税收政策方面的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拆分、解读形成的问答知识,及对总局发布的问题解答进行地方补充。
办税流程库是以流程模板的形式,依据属地原则,对具体办理各项涉税事宜进行说明,具体包括业务概述、政策依据、办理部门、纳税人办理时限、税务机关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应提供资料、办事程序和告知文书等内容。我省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中的“办税流程库”采集我省独有的办税流程及对总局发布的办税流程进行地方补充。
表证单书库采集纳税人在办理各项涉税事务时需要报送的各类表证单书,并附填表说明及政策依据。直接使用总局发布的表证单书,且不作任何修改的,知识库中已发布,地方不需要重复采集。我省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中的“表证单书库”采集我省独有的表证单书,或将总局发布的表证单书进行修改后使用的,修改过的表格均要求作地方创建的表证单书录入我省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对总局发布的表证单书已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修改或补充过填表说明的,需进行地方补充。
业务专题库是根据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或税务机关当前工作重点设立不同主题,并围绕该主题对税收政策、问题解答和办税流程等知识进行归集整理,方便税务人员和纳税人掌握相关知识。我省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中的“业务专题库”需对我省创建的16个地方业务专题进行知识采集和对总局发布的业务专题进行地方补充。除税收法规库对有效、无效的知识都要采集外,其它库只要求采集有效知识。
二、存在问题
在省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在省局相关处室和部分市县区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海南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建设已顺利完成,但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今年3月7日以后,最新发布的我省地税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省政府发布的涉及税收政策方面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尚未及时采集到业务知识库。
(二)对已建成的业务知识库仍需要进一步进行审核,以确保地方知识的分类科学、准确规范、及时有效和实用易用。
(三)当前,使用业务知识库系统人员只限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座席人员和广大税务干部,暂不能直接对外提供给纳税人使用。
(四)业务知识库作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座席人员、税务人员的业务支持平台,其生命力在于知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知识库建设的难点不在于建设而在于后期的运维,日常运维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知识库的生命力,急需省局领导确定业务知识库的运维相关处室和其运维职责,以确保业务知识库的正常运行。
三、下一步建议
(一)综合组(纳税服务处)经过近半年的牵头组织业务知识库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考虑到业务知识库是专业性较强的知识平台,省局各业务处室对“税收法规、问题解答、办税流程、表证单书、地方创建的业务专题”把握和理解更准确、到位和权威。为确保知识库维护的连续和稳定,建议由省局各业务处室负责知识库的日常运维工作,纳税服务处负责业务知识库系统的操作辅导工作。
(二)业务知识库建设的工作目标不仅是为全省地税税务人员提供全面准确的业务支持,便于税务人员学习、掌握税收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降低税务部门的执法风险。更是为纳税人提供权威、准确、明晰的地方税收业务解释,使他们更加便捷、明确地了解纳税义务及其实现方式,降低纳税人的税法遵从风险。因此,需要对业务知识库的功能进行拓展。将业务知识库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中延伸出来,外挂在省地税局门户网站上,实现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7*24小时访问业务知识库,满足快速、准确、方便查找地税部门对外发布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表证单书等涉税服务信息。
为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库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实现外挂门户网站功能,满足纳税人的涉税服务需求。综合组(纳税服务处)建议省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与中软技术开发公司合作进行业务知识库外挂省地税局门户网站开发。
海南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库已建成,业务知识库也将从建设阶段转入到日常运维阶段。以上的成果,是省局领导高度重视,有关单位配合协作,参与人员辛勤努力、团结拼搏、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特对海口、三亚、儋州、琼海、东方市地方税务局,澄迈、定安、屯昌、乐东县地方税务局,先行试验区地方税务局等单位通报表扬。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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