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台州市区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台州市区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台州市区产业发展状况,明确台州市区不同行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见附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台州市区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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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台州市区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台州市区产业发展状况,明确台州市区不同行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见附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台州市区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