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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0]9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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