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河南省郑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调研的通知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高新区局、直属分局、国际分局、发票管理局、契税分局:

  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调研的通知》(豫地税办函[2012]13号)转发给你们,按照省局要求,我局负责总局所列调研题目的全面调研,为更好地完成省局交办的调研工作任务,市局比照省局对调研工作进行分工,具体如下:

  一、根据调研题目涉及的相关处室职能,市局成立五个调研小组,分组开展专题调研:

  第一组,调研题目为《新征管模式下纳税评估和稽查的定位及协作关系问题》。牵头单位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办公室、市稽查局配合。

  第二组,调研题目为《大企业划分标准和管理方式问题》。牵头单位为国际分局,办公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配合。

  第三组,调研题目为《税收管理员制度改革问题》。牵头单位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办公室配合。

  第四组,调研题目为《总局和省以下税务机关机构职责调整和对口管理问题》。牵头单位为人事处,办公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配合。

  第五组,调研题目为《新征管模式下强化监督制约、防范执法风险问题》。牵头单位为督察内审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配合。

  二、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总局《通知》精神,深刻理解调研意图,认真落实好各项调研任务。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调研组要求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做好资料收集、组织纳税人座谈等相关事宜。

  三、各调研组拟写的调研材料要观点明确,论证要有理有据,于4月25日前将调研材料汇总至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对应法规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调研的通知》(豫地税办函[2012]13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