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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发票种类及调整部分发票联次版式的通知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高新区局、直属分局、国际分局、发票管理局、契税分局:

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发票种类及调整部分发票联次版式的通知》(豫地税发[201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 对应法规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发票种类及调整部分发票联次版式的通知》(豫地税函[2012]第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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