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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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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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