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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7]10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7]1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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