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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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