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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转发给你们,待软件修改完毕后,于2008年8月起执行。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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