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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经营租赁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经营租赁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9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事经营租赁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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