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创业服务措施30条
为充分发挥地税职能,推进创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市局研究制定了《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创业服务措施30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创业服务措施30条
1、在国、地税联合办证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国、地税联合办证的推广面,简并纳税人报送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
2、对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办理税务登记时一律免交工本费。
3、认真履行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节假日服务的要求,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全天候的纳税服务。
4、积极推行全员服务制度,全体在职的地税干部职工每年要上门走访纳税人二次,掌握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征求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
5、坚持公平执法是最优服务的工作理念,加大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力度,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创业的税收环境。
6、加大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宣传力度,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7、运用网上申报、POS机刷卡缴税等信息化手段,搭建多元化办税平台,畅通纳税申报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8、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各地可根据企业的要求提供个性服务,如定期通过网络发送最新的涉税政策,跟踪问效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建帐立制业务辅导等。
9、对初创业者加强纳税辅导。各县(市、区)局每季开展一次对新办企业的涉税业务培训,新办的个体工商户由税收管理员在其办理税务登记一个月内上门辅导,开展税法宣传。
10、规范地税稽查行为。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不准乱查滥罚;确需立案调查的案件,做到快查快结,依法审慎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11、实行计划检查制度。每年对纳税人的检查统一作出计划安排,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外,原则上对同一纳税人每年只能检查一次。对各类不同的经济主体一视同仁,未纳入计划的,不得随意检查。
12、实行查前告知服务。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外,在实施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前要通知纳税人开展自查,并进行必要的查前辅导。
13、实行限时检查。对纳税人实地检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案件稽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必须报属地稽查局长批准。实行调账检查时,调取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以前年度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不得超过3个月,调取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当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不得超过30日。
14、落实检查情况反馈制度。在检查取证工作结束后,稽查人员主动向稽查对象书面反馈初步检查结果和检查组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纳税人对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反馈书3日内向检查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稽查人员将充分考虑纳税人的意见,认真分析纳税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谨慎的态度写出稽查报告,作出稽查处理决定。
15、延长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继续按规定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暂延长至2010年底。
16、延长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继续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暂延长至2010年底。
17、支持城乡个体自主创业。对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低于5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18、支持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雇工不超过7人)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9、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残疾人的劳动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减征营业税。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减征的营业税限额按当地最低年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20、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1、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22、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3、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主管地方税务局机关批准,可在两年内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4、个人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一年内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为50%—80%。
25、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6、对林业系统林区的有林道、运材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7、对核工业企业生产核系列产品的厂矿,除生活、办公区以外的土地,一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8、对民政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免征房产税。
29、新建铁路的工程监管线运输。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监管线专用运输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30、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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