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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格式自行印制。

                                             吉安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二年一月五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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