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快速处置基层纳税服务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处室、各分局、稽查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
为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在纳税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基层单位协调和处理问题,提高工作绩效,促进纳税服务工作健康深入发展,特制定快速处置基层纳税服务问题的工作机制,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局机关的协调沟通职能,通过机关与基层的上下联动,机关处室与处室的横向协同,快速处置基层单位在纳税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形成稳定长效的工作机制,推动纳税服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集中统一原则
对于基层提交的纳税服务问题,市局建立集中渠道统一受理,并拟订答复意见,及时回复提交部门。
(二)快速高效原则
对于基层提交的纳税服务问题,按照工作流程和答复时限的要求,及时处置答复,确保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部门协作原则
对于基层提交的纳税服务问题,涉及需要其他基层单位或相关处室协调解决的,各部门之间应加强通力协作,形成顺畅的工作传导机制,为及时处置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四)双向反馈原则
对于基层提交的纳税服务问题得到答复后,问题提交部门应及时反馈执行效果,如答复方案不能及时全面解决问题的,市局相关处室应进一步完善,并跟踪落实,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机制落实到位,市局成立快速处置基层纳税服务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处室、基层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基层纳税服务问题的受理、处置、反馈、分析、汇总工作,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中心。
四、工作流程
基层单位在推进纳税服务工作中遇到需要反映的问题,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问题提交方式
基层单位针对纳税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将情况和建议通过FTP通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途径:FTP//纳税服务中心/★★★各单位问题和建议通道。
对于特别紧急的问题,基层单位可提出口头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受理。
(二)问题分发和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基层反映问题,并按以下几类情况在1个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下同)内分流处理:
1、基层反映的纳税服务问题,如属于纳税服务中心业务问题的,由纳税服务中心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方案。对于能够明确答复的问题,纳税服务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于暂无法及时明确答复的问题,由纳税服务中心组织集体讨论或下基层调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
2、基层反映的纳税服务问题,如涉及市局两个以上处室或其他基层单位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召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商谈解决问题的方案,商谈能达成一致解决意见的,及时答复;商谈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7个工作日内拟订问题和处置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审定或请示省局相应部门决定。
(三)处置结果的反馈
1、领导小组办公室取得处置结果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FTP及时回馈问题提交部门,回馈途径:FTP//纳税服务中心/★★★各单位问题和建议通道。
2、问题提交部门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执行效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执行效果进行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全面解决。
(四)基层纳税服务问题的分析和汇总
对于基层单位提交纳税服务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记录、答复、跟踪、分析和汇总,及时发现共性问题,以通知或函的形式提请基层单位注意和规范;同时应定期公布基层纳税服务问题分析报告,增强基层纳税服务工作的预见性和问题处置的针对性。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