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盐城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摇奖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有效实现以票控税,我局制定了《盐城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摇奖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告。
附件:盐城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摇奖办法(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
盐城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摇奖办法(试行)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充分调动消费者依法索取发票的积极性,有效实施以票控税,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市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内改革有奖发票开奖方式,取消即开即奖,实施发票摇奖,并建立发票违章处理快速响应机制。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总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发票改革思路,在落实省局网络开具、在线查询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实施发票摇奖,调动社会力量协税护税。同时,建立发票违章举报受理和快速响应机制,依法打击发票违章违法行为。
二、工作原则
(一) 重奖激励。取消原奖金额小、奖项分散的即开即奖办法,采取登记摇奖新模式,将奖金额高度集中,用重奖激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索取发票,查询真伪。
(二) 重拳打击。对使用假发票,或未按规定取得、开具发票等违章违法行为,实行快速处理机制,一经查实,除按规定补缴税款、滞纳金外,一律从严处罚。
三、工作方案
(一) 参与摇奖的发票范围
参与摇奖的发票必须是2010年11月1日以后,消费者从盐城市区(含市经济开发区、亭湖区、盐都区)范围内的餐饮、旅馆、沐浴、足浴、歌厅(KTV)和婚纱摄影等行业纳税人中取得的2010版发票。
(二) 参与摇奖的发票资格认定
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取得参加摇奖的资格:
(1)拨打12366服务热线,查询发票真伪;
(2)登录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yc.jsds.gov.cn)发票查询页面,查询发票真伪。
在进行发票查询登记时,应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在确认查询结果为有效发票时,该发票号码将被自动登记,取得参与摇奖资格。摇奖发票不记名、不挂失,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发票原件。
(三) 开奖周期和奖项设置
市区发票摇奖以每两个月为一期,每期设:
一等奖一名,奖金二十万元;
二等奖两名,奖金各十万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各五万元。
(四) 摇奖时间
从2011年1月份起实施,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开奖时间定于单数月的5至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五) 摇奖方式
1、 参与摇奖发票号码的采集时间为开奖月份的上两个月。
2、 发票摇奖依据“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具体摇奖方法:应用抽奖软件,由开奖人在已经通过查询登记、结果为有效票的发票号码中,依次随机抽出各级别的中奖发票号码。
(六) 兑奖事宜
1、每期奖项开出后,市局将在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及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兑奖公告,公布中奖号码。
2、 每期中奖发票号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兑奖时间(截止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未兑付的奖项滚入下期。
3、中奖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办理兑奖手续:
(1)合法开具的中奖发票;
(2)中奖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奖人为单位的,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单位有效证明;
(3)中奖人因故不能亲自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件。
4、兑奖部门应对符合兑奖条件的中奖人当场兑付奖金,并办理以下手续:
(1)留存兑奖人身份证件和中奖发票复印件,及附报资料,在中奖发票原件上加盖“奖金已付”戳记并交还兑奖人;
(2)支付中奖金额。兑奖部门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开具完税凭证。
四、配套措施
(一) 全天供票,假日无休。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发票供应,杜绝纳税人以税务机关休息时间无法领票为由拒付发票,市局决定建立全时段供票制度。市局纳服中心要安排一个办税厅的发票发售窗口轮流值班,保证纳税人在每天(含工作日和节假日)8:30至24:00之间都能够正常领购发票。
(二) 立即响应,快速查处。
建立发票违章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打击发票违章行为。(1)以12366服务热线为依托,成立发票违章处理指挥中心(内勤),受理发票查询和违章举报,统筹安排外勤人员实地调查取证。(2)成立快速响应小组(外勤)。外勤人员采用轮流值班制,在接到指挥中心分派的任务后,立即出动,到现场实时了解情况,收集并固定证据,根据情况向举报人发放《发票违章举报奖金提取单》。(3)市局稽查局、各分局和盐都地税局接收外勤人员传递的案件资料后,审核并作出具体处理决定。
(三) 鼓励参与,举报有奖。
设立发票违章举报专项奖励,调动广大消费者依法索取发票的积极性,举报发票违章行为。对纳税人拒绝开具发票、以白条收据代替发票、虚开代开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发票印章与经营场所名称不符、使用假发票等违章违法行为,一经举报查实,按规定兑付举报奖励。奖励标准以举报人贡献大小,以及被举报人违法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决定(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四) 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广告等多种平台,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专题访谈、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等形式,宣传发票摇奖、举报奖励和违章处罚等有关规定,展示税务机关规范发票管理秩序的决心和手段,公布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发票摇奖和违章处理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协税护税的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 严密监控,保证发票查询系统平稳运行。
摇奖发票要通过市局外网发票查询系统进行认证和登记,发票查询系统的平稳运行是发票摇奖工作能否顺利实施的基础。市局信息处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随时监控发票查询系统运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复核外网数据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发现问题立即与省局或东软公司联系解决,保障发票查询系统平稳运行,保证系统数据及时全面。
(二) 简化流程,保证举报奖励快速发放到位。
消费者全员参与是有效实施以票控税的关键,而奖励资金能否快速高效发放到位,决定了消费者举报发票违章行为的积极性。外勤人员在进行实地调查时,要同步收集固定违法证据,快速确定奖励事宜。市局计财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提足备用金,确保举报奖励在违法事实查实后二日内发放到位。
(三) 通力合作,保证发票查处机制高效运作。
发票违章处理快速响应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举全局之力确保顺利实施,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机关处室、市局稽查局、纳服中心、各分局及盐都地税局要协调配合、步调一致,保证政令畅通、运转高效。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内部人力资源,协调外部工作。市局信息处要在11月底前完成抽奖软件的开发、测试工作。此外,市局将不定期召开发票违章处理工作协调会,研究会办发票摇奖及配套制度执行中的各类问题。
(四) 盐城市区(含亭湖区、市经济开发区)即开即奖发票的兑奖工作执行至2011年2月底止;自2011年3月1日起,停止即开即奖式发票的兑奖,原《盐城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即开即奖管理暂行办法》(盐地税发[2006]56号)同时废止。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