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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分析例会制度》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高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局,稽查局:

根据2007年10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分析例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分析例会制度

  为全面系统地分析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税收政策和措施实施效果,揭示收入计划超短收的主要原因,查明各相关因素的变动对税收收入增减的影响程度,对税收征管工作实践活动做出评价,提出切实可行有效的建议,促进税收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单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上午10:00 (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机关会议室召开税收收入分析例会。

二、参加会议人员为各区(县)分管局长、从事税收计划工作人员,市局征收管理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市局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人员。

三、会议内容:讨论分析税收形势,研究解决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税源发展趋势,为加强税收征管,堵塞漏洞,合理分配税收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四、会议基本程序:

(一)计划财务处简要通报收入进度;分析影响组织收入的因素;组织收入存在的问题。

(二)各区、县局领导简要通报收入进度;分析影响组织收入的因素;组织收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税收征收管理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政策法规处,简要通报近期组织税收收入的征管措施,近期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对组织税收收入的影响。

(四)各区、县局与市局计划财务处、税收征收管理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政策法规处进行沟通,研究在组织收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

(五)市局计财处做小结,明确近期组织收入工作各环节的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做出落实安排。

五、会议要求:

(一)参加税收收入分析例会的各有关单位必须提供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各单位自存一份,上报一份),会前提交计财处。

(二)汇报要从经济、政策、征管方面分析本地区或各税种收入增减的主要因素,下阶段的收入预测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汇报依据性要强,简洁明了,重点突出,有理有据,汇报一般不超过5分钟。

市局计财处将根据各单位的汇报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并列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同时,还将根据会议内容向局领导提交文字汇报材料。

本制度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00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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