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及宿豫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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