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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及宿豫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对应法规 ————————————————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储备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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