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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省级大集中系统新版管理决策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本局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省级大集中系统新版管理决策平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省级大集中系统新版管理决策平台”实施方案

全省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方税务局,省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为使省级大集中系统的查询功能进一步完善,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更有力支撑,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大集中系统数据利用功能拓展项目推广应用的通知》,决定于2011年7月起在全市地税系统推广应用“省级大集中系统新版管理决策平台”,为确保系统成功上线,特制定本方案。

一、上线推广时间

2011年7月15日

二、上线推广职责分工

数据管理处、征管科技处、各业务处室、二市一区局、市区各分局、稽查局参加上线推广工作。各单位主要责任分工如下:

数据管理处:对各部门及基层业务单位进行培训,组织并指导各单位的实际操作,并及时记录各单位的反馈意见。

规划财务处:及时采集录入税收计划、GDP数据、同行数据等外部资料,做好系统初始化工作,确保数据完整性。

征管科技处:依据不同用户的级别、岗位、工作职责做好系统岗责配置,严格控制数据访问权限。

各业务处室:负责采集相应的部门信息,对各查询数据的正确性进行核对,并对查询功能的实用性开展评价。

二市一区局、市区各分局、稽查局:负责采集相应的部门信息,对职能范围内的查询功能和查询结果进行检查,并向市局反馈结果。

三、上线推广要求

试运行期间各部门要根据省级大集中系统新决策支持平台的各项功能,各司其职、严格执行。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相关内容规范操作。

四、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精心做好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上线应用工作。

2、参加上线各单位对上线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反馈。

3、根据使用情况及业务需求进行查询需求的优化,进一步提高系统本地化的适用性及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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