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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应用软件运维保障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地方税务局、本局各单位:

现将《应用软件运维保障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应用软件运维保障工作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全市地税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实现运行维护工作体系化和规范化,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根据省局有关运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根据省局要求,税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需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为此市局设立征管科技处运维岗、数据管理处运维岗,县(市、区)局设县(市、区)局运维岗。各岗位运维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工作。

市局征管科技处运维岗,主要负责应用系统问题的收集、处理、上报工作,并定期报送运维报告;

市局数据管理处运维岗:主要负责应用系统问题的分析、处理工作;

县(市、区)局运维岗:主要负责基层应用系统问题的收集、处理、上报工作,并定期对运维情况进行公告。

二、运维流程

各级操作人员在应用软件运行过程中发现故障,作为问题发现人通过税务辅助系统的网上审批平台将问题报送至县(市、区)局运维岗。申请类型为“系统问题报送”,所反映问题要详实、具体,并且要注明详细的联系方法,尽可能提供截图作为附件。对查找问题类的还需要提供用户名和密码,便于跟踪和反馈。

县(市、区)局运维岗收到问题后,应及时进行判断,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并终止审批流程;不能解决的,进一步报送至市局征管科技处运维岗。

市局征管科技处收到问题后应及时会同市局数据管理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析讨论并确认,对省级平台运行的软件问题,由数据管理处运维岗通过大集中系统的问题管理平台作为“问题受理角色”填写问题记录,并提交给市局征管科技处运维岗,市局征管科技处作为“市局受理”角色收到问题提交单后应及时上报给省局征管科技处运维岗;对市级平台运行的软件问题负责安排处理。解决方案或处理结果应及时通过税务辅助系统网上审批平台反馈至县(市、区)局运维岗或问题提出人员。

运维问题的提交原则上不得越级进行。

各级运维岗在受理问题后对可以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结论并反馈处理意见,确需延期答复的,应及时作出说明。收到上级运维部门反馈意见,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问题上报单位。

三、运维报告报送

县(市、区)局运维岗人员月末及时对本部门本期内的运维记录进行整理,形成报告,月后10日内上报给市局征管科技处运维岗。

市局征管科技处运维岗在每月的15日前通过税务辅助系统的系统运维平台将上期的运维事项进行汇总公告。

附:运维岗位人员名单

县(市、区)局运维岗

常州第一税务分局:刘海波

常州第二税务分局:汪政严

常州第三税务分局:费伟国

常州第四税务分局:顾琛玥 李慧峰

常州第五税务分局:宗涛 谭朝阳

常州第六税务分局:陈启平

常州稽查局:毕振宇 周燕

武进局:张军

金坛局:王健 任晓春

溧阳局:徐春花 黄黎明

市局征管科技处运维岗:奚新宇 戴敏

市局数据管理处运维岗:王文来 董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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