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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减免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资源税的批复



第三税务分局:

  你局《关于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免征资源税的请示》收悉。经市局研究,同意减免江苏船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实际缴纳资源税6,574,236元的95%,减免税金为6,245,524元。请加强对减免税金的使用管理。

  此复。

                                           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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