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印发2017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的通知》的函
各辖市(区)局,市区各分局、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纳税人满意度,力争在2017年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印发2017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的通知》(税总纳便函[2017]4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局满意度调查指标分解定责
按照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满意度指标绩效考评分解要求,市局对满意度调查指标进行分解定责,以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一)办税简便性:表单填写简捷(一分局、征科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资料报送精简(一分局、征科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办税流程简便(一分局、征科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
(二)税收优惠相关工作:手续简便(一分局、征科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法规处、规财处),办理及时(一分局、征科处),落实到位(税政一处、税政二处、法规处、征科处)。
(三)政策宣传:渠道多样(一分局、办公室),宣传及时(办公室、一分局),解读清晰(税政一处、税政二处、法规处、规财处、征科处)。
(四)网上申报软件:操作便捷(征科处、一分局)、运行稳定(电税中心、征科处)、维护及时(征科处)。
(五)自然人申报缴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便捷(税政二处、一分局、征科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便捷(一分局、规财处),个人房产交易税收申报便捷(税政一处、纳服处、征科处)。
(六)办税服务厅服务:导税咨询(一分局),业务熟练(一分局),服务态度(一分局)。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市局相关处室、单位
对照税务总局2017年满意度调查指标,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采取相关措施持续提升税收工作质效,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二)各辖市(区)局
1.分解定责。参照市局满意度调查指标分解定责要求,结合本地部门职责分工实际,对满意度调查指标进行分解定责。
2.改进工作。针对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省局下发的《2016度满意度及需求调查分析报告》所反映的内容,高度重视,深入剖析、查找短板,认证梳理排查本单位税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纳税人最关注的问题为切入点,强化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关于印发2017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的通知
2.2017年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问卷(地税部分)
3.2017年纳税人满意度指标绩效考评分解要求
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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