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关于启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的通告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4】9号)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给予纳税人高效、快捷的纳税服务,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将从2014年起全面启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选择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实施上门申报。
二、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须在2014年5月31日前登录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网上申报办理;也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收政策咨询。
详情请查询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或拨打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
天山区地税局 2832481 2811310
沙区地税局 4855037
新市区地税局 3666316
水区地税局 4651261
头区地税局 3105692
乌县地税局 3674144
达坂城地税局 2834016
高新区地税局 3678250
经济区地税局 3768920
米东区地税局 3363321
第一分局地税局 4165896
附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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