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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房地产局筹备组,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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