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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2014年市民文明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米东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干部培训中心:

  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今年市局党组在年初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地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地税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要求,今年市局系统市民文明学校教学计划的重点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税收业务、经济社会及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学习。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的指示精神,激励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税收工作中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凝聚人心,鼓励斗志,大力倡导勤奋好学的风气。市局的市民文明学校是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广大地税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民族团结教育的课堂,今年的工作总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以机关文化建设为引领,坚持依法治税和以德治税相结合,弘扬和培育新疆地税精神,提升广大税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修养 ,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今年市民文明学校教学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文化素质为重点,以培养良好社会风尚为根本任务,确保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推动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校 长:张启文(市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教务主任:罗岩(市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教学保障组:市局机关党委

  各区(县)局可参考市局组织机构的设置。

  二、教学内容

  可按照市局印发的2014年度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学习教育计划内容进行,以下内容为必学内容。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中国共产党历史》一二卷、《党的基本知识》、《新党章》等书籍和读本;《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读本、《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读本》、《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行为规范》、《市民道德教育读本》、《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问答》、《新疆三史》学习读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十个认同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百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工作制度汇编》及国防教育、综合治理、健康卫生等教育内容。

  三、教学方法

  采取集中组织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的原则,学习方式可灵活多样,适当安排观看电教片、邀请有关部门或院校专家教授授课。与今年市局安排的机关文化大讲堂活动结合在一起进行。

  四、教学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市民文明学校的教学工作落实。

  (二)市局机关主要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工作并对全局系统的市民文明学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局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工作。

  (三)各教学点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文明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成立教学组织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各单位全年要集中组织教学、授课的课时不得少于12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次时间不得少于二小时。要严格实行学习教育点名、考勤制度。

  (五)对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的政治理论学习考试,考试成绩要作为精神文明单位验收的必看资料,及格率要达到90%以上。

  (六)文明学校的办学情况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评挂钩。市局将主要查看各单位对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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