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西安站
[切换城市]
登录
注册
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搜索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首页
税务服务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导航菜单
×
首页
税务服务
›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首页
›
资讯中心
›
财税法规
›
文章详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7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 来源:webtax:27004
👁 4 浏览
💬 0 评论
🕐 2026-09-23 13:17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关于明确2017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的函
》(
税总征科便函〔2017〕43号
)要求,2017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7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告2017年第2号
)停止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11日
👍 点赞
0
⭐ 收藏
🔗 分享
← 上一篇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和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2011年度第二批广西地税普通发票定点印刷中标采购企业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评论(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