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泰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延期缴纳所属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经对你公司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你公司当期货币资金余额为10571271.95元,在扣除当期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支出120000元后,仍有能力缴纳2016年度
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的特殊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同意你公司延期缴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