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管理,切实减轻定期定额户的税收负担,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规定,我局制定茂名市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茂名市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表
广东省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