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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梅州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梅州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略)

  2.梅州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略)

                                    广东省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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