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深汕合作区地方税务局,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3 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落实到位。各级地税机关应积极采取行动,增强税收工作在促进“新消费”、推动“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上的主动性,积极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提高工作前瞻性,服务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
二、梳理政策,主动作为。各级地税机关要围绕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推动新兴产业和新消费发展等关键任务,组织梳理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
三、加强宣传,优化服务。加大宣传和辅导力度,广泛宣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优惠。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尤其要做好税务机关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并针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切实提升纳税人税收遵从度。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4日
———————————————— 对应法规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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