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山西汾西集团南关煤矿有限公司紫金沟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晋中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山西汾西集团南关煤矿有限公司紫金沟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0]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 对应法规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山西汾西集团南关煤矿有限公司紫金沟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晋财煤[2010]42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