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省局教育培训师资人员选拔试讲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地税系统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快组建一支数量适当、专业齐全、适应形势的师资队伍,根据《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教育培训师资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省局决定最近组织选拔教育培训师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资选拔的教学专业设置
本次主要从全省地税系统正式人员中选拔业务类师资,设置法规、征管、计会、税政、规费、稽查、计算机等七个教学专业。综合类师资将在今后分步组织选拔。
二、师资选拔程序
(一)推荐报名。系统内兼职师资的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本人自愿申报,填写《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教育培训师资申报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各市局审核后,择优向省局推荐。各市局根据业务类师资的七个教学专业,推荐5名人员(每个专业不超过1名),优先推荐参加过省局师资培训的人员。省局业务处室、直属分局分别推荐1名业务类师资。
(二)组织试讲。对系统内申报的省局兼职师资人员要通过试讲进行评选。参加试讲的人员根据本人申请的教学专业,选择一个课题,每人准备10分钟的授课内容,制作成电子课件,现场进行授课演示,由省局师资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分。重点考核申报师资人员的备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方法和授课经验以及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教学的能力。
(三)综合评审。试讲环节结束后,省局将根据申报师资人员的试讲成绩排名情况,结合本人的专业特长、培训教学经历和工作、学习经历、省局师资库需求等基本情况进行统一评审考核,原则上按照各市局、省局参加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省局师资入选名单。
(四)正式聘任。评审环节结束后,省局将下发聘任通知,对入选的师资人员正式予以聘任,颁发《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教育培训师资证书》,享受省局师资人员待遇,有效期三年。
三、几点要求
(一)此次省局师资人员选拔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税收业务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地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参加选拔的人员提供便利。
(二)各单位务于7月25日前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教育培训师资申报表》(一式三份)上报省局基层处。要督促申报师资人员积极做好试讲准备工作。
(三)各市局要确定1名带队同志,所有参加试讲人员须携带课件U盘(省局统一准备讲课电脑),务于8月1日下午3点前到省财专干训公寓报到,安装课件,领取有关资料。8月2日至3日试讲。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教育培训师资申报表(略)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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